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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虚构人员冒领工资 会计出纳侵吞被
  •  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中级法院获悉,深圳市某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会计刘某原、出纳陈某梅因犯职务侵占罪被该院终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、10个月。

      会计、出纳侵吞被

      吴欣

     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中级法院获悉,深圳市某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会计刘某原、出纳陈某梅因犯职务侵占罪被该院终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、10个月。

     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刘某原具有人事与会计的双重职责,负责制作员工花名册、审核员工工资表等工作;被告人陈某梅则为该公司出纳,负责制作工资表、发放员工工资等工作。

      两名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,擅自调高自己的工资标准,为自己多发工资,其中被告人刘某原多领取工资人民币1197元,被告人陈某梅多领取工资人民币843元。

      两人还分别利用公司管理的漏洞,为不在任职公司工作的亲属、朋友购买社会保险金,侵占公司的财物。其中,刘某原共利用公司的资金人民币6995.88元为其亲属购买社保;陈某梅共利用公司的资金人民币24127.5元为其亲属购买社保,利用公司的资金人民币8383.38元为朋友陈某和购买社保。

      2012年11月、12月,陈某梅还虚构刘某丽等12名员工的名字、套用已离职员工的工号制作工资表领取工资款共计59103元;2013年11月、12月,将已离职的员工房某均、余某文的名字也制作在工资表内,领取工资款共计9048元。

     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梅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;被告人刘某原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。(记者吴欣)